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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花堂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0

一、申请条件

在满足《色花堂 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基础上,申请人应在所报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近三年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国家奖全部成员,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三,省级二等奖排名前二,省级三等奖排名前一);

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在核心(含国内外重要索引收录论文)及以上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4)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竞赛具体含: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以上提供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以第一完成人(含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共同一作,须排序第一)完成,其中学科竞赛、发明专利授权须排名第一。学科竞赛获奖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为准,论文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

其他申请条件按照《色花堂 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校、学院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二)申请人按照学校公布博士生招生目录所列博导名单,自主选报导师。

(三)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按照《色花堂 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对申请人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核,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并将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60%+科研成果分值×40%

复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学术抱负、综合素质等内容。

科研成果分值累加计算,上限100分;科研成果分值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申请

条件

项目

名称

内容与标准

积分数

科研

成果

学术

成果

科技成果奖

国家级

100

省部级

50

国家奖励办备案的社会力量奖省部级

40

学术论文

一级及以上期刊

10

核心期刊

3

学术专著

独著或排名第一主编的学术专著

10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的学术专著

5

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5

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含国际赛)获奖

一等奖(特等奖)

10

二等奖

5

三等奖

3

省级(赛区)学科竞赛获奖

一等奖(特等奖)

3

二等奖

2

科研

项目

学生科研项目1(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国家级

5

省部级

2

校级

1

科研项目2

国家级

50

省部级

25

厅局级

5

说明:

1、科研成果是指近三年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作者排名可为申请者排名第一或者申请者导师排名第一申请者排名第二,共同一作须排序第一。专利须申请者排名第一。科技成果奖可为参与。

2、竞赛须为申请者排名第一。竞赛具体含: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科研项目为申请者排名第一。学生科研项目1是以学生身份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含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科研项目2是纵向项目,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单位立项的科研项目不予加分(省级及以上各计划项目、基金项目除外)。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在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其他

(一)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

(三)本办法由色花堂 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